陳曦:扶貧領域“有獎舉報”腐敗是個好辦法
榆林市紀委近日制定了《涉及“三個助力”違紀問題實名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其中規(guī)定,凡實名對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幫扶工作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進行舉報者,可獲1000元獎勵。(6月20日 中國新聞網(wǎng))
在榆林市《涉及“三個助力”違紀問題實名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中規(guī)定,被舉報人受到問責、黨紀處分、政紀處分及追究法律責任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換句話講,只要舉報屬實,被舉報人的違紀違法情節(jié)比較嚴重,舉報人就能得到獎勵,而且資金也不菲。
有獎舉報本是鼓勵舉報積極性的常用方式,簡單明了,效果也相對較好,立竿見影。然在扶貧領域也展開“有獎舉報”,不免讓人眼前一亮,有切中下懷之感,讓人感覺這項舉措接上了“地氣”,能形成有效的倒逼效應。
首先,群眾對扶貧領域的腐敗行為更為敏感。扶貧工作的最大受益者是廣大貧困群眾,無論是給貧困村修路,還是發(fā)展產(chǎn)業(yè)、引進項目,村民都是直接的利益關聯(lián)者。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以及明目張膽的“吃拿卡要”,都難以躲過群眾的眼睛,干部一旦從中貪腐,就會侵害群眾利益,使扶貧的成效打折,群眾往往看在眼里,記在心里,掌握著一定的證據(jù)。
同時,高額資金能打破“事不關己”旁觀者心態(tài)。對廣大困難群眾來說,如果舉報沒有獎金,沒有好處,誰也不愿得罪人,自討沒趣。相反,在1000元獎勵的誘惑下,對貧困群眾來說,是一大筆收入,加上還能將扶貧領域的腐敗鏟除,對自身也有益處,無疑會增加他們舉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最后,在發(fā)動群眾舉報的同時,紀檢部門更應該加強日常監(jiān)管,將監(jiān)督執(zhí)紀視線向基層傾斜,與群眾舉報形成合力,共同鏟除貧困領域的腐敗問題。畢竟,在工程建設方面,群眾監(jiān)督容易,但在資金的走向方面,自上而下的監(jiān)督則方便得多。在涉及危房改造、救災救濟、易地搬遷、扶貧貸款、貧困地區(qū)涉農(nóng)補貼等各項資金方面,皆是腐敗的高發(fā)區(qū),唯有齊心協(xié)力,出實招、下狠招,才能進一步扭轉(zhuǎn)扶貧領域的腐敗現(xiàn)象。(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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