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說《論語》·連載124
張說《論語》·連載124
6.4,子華使于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闭堃妗T唬骸芭c之庾?!比阶优c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p>
(注釋——子華:即公西赤。使:出使。冉子:即冉求。粟:小米,谷子。釜:古代容量名稱,6斗4升。益:增加。庾:容量名稱,2斗4升。秉:容量名,約合160斗。適:往,去。衣:作動詞,穿。周:救濟。繼:增益。)
(白話)子華出使齊國,冉有為子華的母親請求要些小米。孔子說:“給她一釜(6斗4升)?!比接姓埱笤黾有?鬃诱f:“再給她一庾(2斗4升)?!苯Y果冉有卻給了一秉(160斗)??鬃诱f:“公西赤到齊國去,坐著肥馬拉的車,穿著又輕又暖的皮袍。我聽說,君子應周濟急需的人,而不是要使富人更富?!?/p>
(張說)從對話的情景看,那時公西赤和冉求都在做官。公西赤出使齊國,冉求負責發(fā)安家費。發(fā)多少沒有明確規(guī)定,所以他詢問老師應給多少。孔子說了數字,不很多。冉求和公西赤有同學之誼,希望增加一些,孔子就增加了一些。結果冉求發(fā)的小米大大超過孔子說的數目。南懷瑾認為孔子當時也在做官,有權決定發(fā)多少小米,所以冉求才詢問的。我認為這不可能。如果孔子是決定發(fā)多少安家費的長官,冉求的行為顯然越權,擅改指令,行事嚴謹、主張守禮的孔子怎么會容忍如此肆無忌憚的下屬?真實的情況應該是:冉求有權決定給多少,但他拿不準,所以來咨詢老師,不是請示長官指令。咨詢后,他想來想去覺得還是要多給,結果給了160斗,大大超過孔子說的8斗多。作為長官的指令遭到如此歪曲,孔子卻沒責怪,哪里還有秩序可言?南懷瑾的解釋不合理。
孔子知道冉求給了那么多小米,沒說別的,只是指出這么做不對的理由,說明冉求是有權發(fā)多少的??鬃拥睦碛墒牵骸熬又芗辈焕^富”——君子助人應該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不應該讓富人更富。公西赤很富,他的母親衣食無憂,象征性表示表示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錦上添花。(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孔子為什么事先不說出這個理由?請注意孔子的措辭,他說“君子”周急不繼富,沒說官員也必須這么做??鬃咏ㄗh發(fā)放的小米數量較少,不說為什么發(fā)這么少的理由,他是要看看冉求在骨子里是不是君子。結果顯然很失望。他發(fā)現冉求跟大多數掌權者的心思一樣:有權不用,過期作廢??鬃优c冉求顯然是兩種境界。他沒有批評冉求,因為從君子角度看問題,跟從職務角度看問題,要求是不同的。作為官員,既然沒有明文規(guī)定,冉求發(fā)160斗,無可厚非,但冉求是他的學生,他要求冉求能把君子之風帶進工作,君子應該“周急不濟富”,冉求沒做到。
孔子的君子助人原則,早已成為中國的傳統(tǒng)作風,現在發(fā)展為人人都懂的“要雪中送炭,不必錦上添花”的助人原則。這個原則看起來很簡單,實質上要求很高,要求你在助人的時候不帶雜念。你不帶有任何私心雜念,就會自然而然做到“周急不繼富”;如果摻進了雜念,肯定不能守住這個原則了。冉求僅僅摻進了“同學之誼”,尚且如此,如果摻進其他利益目的,不知道會如何的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的官之所以不可勝數,根本原因是沒有君子之風??鬃記]有批評作為官員的冉求,而是冠上“君子”這個特定主語,就具有這樣的深意:以權謀私是一般人的常態(tài),我不苛求你,但你是我的學生,你要向君子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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