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組合性(Compositionality)

原地址:https://www.douban.com/note/769458346/
*翻譯: 第1,2節(jié)及作者尾注: cjy, 第3節(jié): zz,第4節(jié): 折口
?校對: cjy
(翻譯計劃來自于江ノ島語義淆與煎餅果子俱樂部,如果對相關方面有興趣的話可以進來玩耍玩耍)
*作者Zoltán Gendler Szabózoltan.szabo@yale.edu,他是耶魯?shù)恼軐W與語言學系教授,主攻語言哲學與形而上學.
*英文術語標識,引用標識,和一些拿不準的地方會用小括號在文中標識出來,作者尾注會用中括號上標進行標識,而自作多情地作為一些基礎性的注釋與補充,會用正文中括號標識出來,以示區(qū)別。
*逗瓣不能打公式,連居中都沒有,它就是個文傻網(wǎng)站,我也懶得專門為它再重新編輯一遍(雖然其實也不是很多),直接放圖片將就看吧(
*參考文獻部分請參原文: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mpositionality/#Bib

First published Thu Apr 8, 2004; substantive revision Wed May 24, 2017
任何值得被稱作一個語言的東西都必須包括,從其他有意義的表達建立起的有意義的表達。但它們的復雜性與意義是如何相關的呢?傳統(tǒng)的觀點非常嚴格:一個復雜的表達式的意義完全由它的結構,以及它的組成部分的意義決定,所以一旦我們將部分的意義和它們如何進行組合的,放在一起,我們沒有任何余地完全說明了整個表達式的意義。這就是組合性原則(the 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它是大多數(shù)語義學(semantics)工作的基本前提。
組合性的支持者通常會強調我們的語言理解具有生產(chǎn)性(productivity)與系統(tǒng)性(systematicity)。我們可以在我們第一次碰到一個表達式時,就能理解到這樣一個很大的,或者說是無限大的,復雜表達式的集,以及,如果我們理解一些復雜表達式,我們就將傾向于通過重組這些復雜表達式的組成部分以去理解其他的表達式。而組合性原則就應該是對這些現(xiàn)象的最佳解釋。但組合性的反對者則通常會指出一些案例,一個較大的表達式看起來取決于說話者意圖,語言環(huán)境,或者其各部分并沒有類似依賴性的一些表達。他們嘗試回應通過生產(chǎn)力與系統(tǒng)性進行的論證,堅持這些現(xiàn)象都是有限的,并建議我們采取其他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