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世浮沉雨打萍:倭亂與異域中的明朝人

嘉靖時期的倭寇構成與明初已然大不相同,前人對此探討的文獻可謂是汗牛充棟,?在此便不再贅述。倭寇的猖獗導致了大量的明人流亡國外,其中部分明人與倭寇一同在 海上遭風漂到朝鮮,為朝鮮所獲。漂流明人中一部分是與倭寇相對立的,即被倭寇掠來 的俘虜;另一部分是倭寇的同伴,即通倭明人。不管是否有強盜行為,來朝明人都會被遣送回國,從倭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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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倭寇與其俘虜?
在朝鮮半島發(fā)生濟州倭變之前,與倭寇同來的明人基本都屬于俘虜。后期第一批經(jīng) 由朝鮮送還的被擄人與同年發(fā)生在明的寧波爭貢事件有莫大的聯(lián)系,即在寧波大肆殺掠 后奪船出海的宗設一行中的兩艘船。此次遣送至中國的倭寇名為中林和望古多羅,他們 原來均為到明朝貢的使臣團成員。使臣與倭寇,兩者的性質(zhì)并非是一成不變的,看似天壤之別,跨越禁忌的邊界線卻只需一瞬間。在寧波焚毀民舍、劫奪船只及軍民之后,宗 設一行的性質(zhì)就發(fā)生了改變,由貢使轉為了倭寇。本文僅試探討北漂至朝鮮半島的中林、 望古多羅等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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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中宗十八年(嘉靖二年,1523)五月二十四日,全羅道水軍節(jié)度使鄭允謙率 軍殲滅了來泊于南桃浦的一艘倭船。據(jù)稱船上有倭?50?余人,鄭允謙采用火攻的方式與 其作戰(zhàn),其中?16?名中矢溺死、斬殺?20?名,全殲并焚毀這艘倭船,獲得了朝鮮上下一致 的褒揚,“庚午年以后,絕無此事,足以雪去年會寧浦之恥”1,廷議中稱之為南方之戰(zhàn) 或全羅之戰(zhàn)。再是,五月二十七日,府使李繼長與萬戶許沙浦于來泊黃海道豐川境的一 艘倭船中,生擒上岸乞食的日本人?1?名,此人即中林。在此之前,對馬島主宗盛長特意 遣使者盛重與僧人有小只前來向朝鮮傳遞發(fā)生于寧波的爭貢并作亂的消息,且說他們 “奪唐船、擒二官人逃出”,但盛重并未言及宗設一行奪了多少艘唐船。根據(jù)《中宗大 王實錄》的相關記載,二十四日,生擒倭人,不可以言語相通,故書示云:‘船幾只、人幾名來到乎?’ 倭人自手書答曰:‘一船五十人、一船四十人、一船二十六人也?!謺鴨査鶑膩硖帲?則手指平安道德島云。?
后人可以猜測出自寧波逃走后,北上漂到朝鮮的宗設余黨共劫了?3?艘船,并且可以 清楚地知道每艘船上的人數(shù)。據(jù)鄭允謙殲滅時所說的?50?余人,以及后來被捕捉的望古 多羅所供?26?人,可知此俘虜之言還是有一定可信度的。但是當時的朝鮮半島在季風盛 行的夏季本就有許多倭船來寇,如五月二十八日就出現(xiàn)了?1?艘大約?60?余人的倭船泊于 歸椒島的迷惑性事件,給朝鮮君臣的判斷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朝鮮上下一度認為全羅道 和黃海道的倭船均為對馬島為了探聽朝鮮虛實所特意派遣的。?

直至六月十四日下慶尚左道使尹熙平上言,日本朝貢使臣偷取中國船只,擄走中國 官員,在海上遭風不知去向時,朝鮮才承認盛重所言不虛。在此之前的審問中,中林稱 自己往明朝朝貢,回途遭風漂到之辭已然獲得了朝鮮提審官員的認可。雖然中林所言不虛,但他隱瞞了在寧波作亂之事,朝貢和作亂的性質(zhì)是完全不同的。聽聞尹熙平所言, 群臣在廷議之時便發(fā)現(xiàn),在全羅道所捕的倭船中,有刻著“寧波府”三字的箭兩只,加上寧波之戰(zhàn)的消息,也就是說鄭允謙所焚毀的倭船便是宗設黨之一。?

六月二十七日,趙世干與申鍾于全羅道圍困并燒毀倭船一艘,其中焚死者大約?30?余人,斬首?13?人,生擒?1人,此人即望古多羅。望古多羅之言與盛重相似,與中林所 招供的也大略相同,然而三者問答的不同點透露出了許多信息。如盛重云“唐人二名, 擄在其船”,這指的便是被擄走的袁琎和劉恩;而望古多羅則云“掠八人而來,置于海 島”,這里的?8?人便是寧波沿海的軍民。而對船上的人數(shù)以及俘虜?shù)拿枋?,中林與望古 多羅出現(xiàn)了分歧:中林言“二十三人同船”、“唐人八名,于豐川乞食處,尚在船中”;?而望古多羅則言“二十六人”、“距乞食處十余日程,置于大洋中絕島”,甚至于具 體描述孤島的位置“唐人置處,距上岸乞食處十余日程,過四小島,第五島?!蓖哦嗔_所言一船?26?人與之前南方之戰(zhàn)中的俘虜所言數(shù)量相當,且朝鮮在后來的確在孤島 之上發(fā)現(xiàn)了明人?8?名,可見中林確實狡詐,所言不可盡信,望古多羅的供辭相對可信度較高。雖然過了一月有余,但是本著至誠事大之心,且或許有吃草得生的可能,朝鮮仍舊下令尋找望古多羅所說的棄置荒島的?8?名俘虜。最終在忠清道加外德島尋到因船只損壞 而落難的明人?8?名,雖然不論如何審問,他們都一口咬定出現(xiàn)在孤島的原因是出??持?鹽所需柴火時漂流至小島,但他們的供辭無法讓人信服。??

大唐國寧彼府定??h龍頭場加鹽丁,皇帝要三斤夜氻四及缺柴煎鹽,煙戶柴船 出海山斫柴,嘉靖二年六月廾八日烏夜,風潮不測,小船吹出,在山破十個人。八 個人得命云。?
供詞中的“寧彼府”定為“寧波府”之誤,自言他們乃供職于寧波定??h的加鹽丁, 按說應無漂到朝鮮忠清道之理;且“全羅道啟本云:‘唐人衣倭衣,且無船。’”2加上此 時出現(xiàn)在海島上,僅用巧合二字難以解釋。南袞等人均認為只言煮鹽砍柴事是因為“此3人與全羅道漂去唐人同在海島時,相約而然爾?!?由于此時在朝明人們都一直都不按照朝鮮的猜測承認他們是被倭寇擄來之人,朝鮮群臣甚至想出了當面對質(zhì)的方法。?
“聞在全羅道所擄唐人,知文字,稍識事理,請上來后,移置于太平館館伴廳, 舉其利害,多方誘問,則豈不承服乎?”傳曰:“今日,全羅道被擄唐人已上來, 其往盤詰,終不承服,可與倭人面質(zhì),則可知其同船與否耳。”?

全羅道所擄唐人,便是南方之戰(zhàn)中鄭允謙所獲之人。在之前的盤問中,他也不承認 自己的經(jīng)歷,兩次所獲明人均對此事避而不談。?
八月三日,荒島所獲?8?名唐人中,為首者王漾的供辭不僅對寧波爭貢事件有所概述, 而且詳細描述了他們十人的姓名、漂來的經(jīng)過、為什么穿著日本人的服裝。自然,朝鮮 官員仍舊提出了疑問。?
王漾招云:“五月賊倭犯邊,寧波府太守領兵相戰(zhàn)。千戶指揮,多被殺害。太 守剿奪倭船,倭賊逃竄草莽,而偷取鹽船一只,趁夜逃去事,聞知。后第四日,以 煎鹽柴木刈取事,約與王一、黨二、黨一、潘祿、孫七、孫郎、巖浪哥、蔣二、蔣 七等十人,同騎一船,到海中桃花山下。因風亂纜斷,漂入海中,卒遇倭船,孫七、 蔣二則將投水,逢槍致死。俺等累日饑餓,向賊哀乞求放,則所著衣服,盡數(shù)奪取, 放置海島,而適逢貴國人出來。”南袞等仍啟曰:“今此唐人招辭,與倭人招辭大概 相同。但倭人云:‘二船各載唐人八名。’而今此唐人只云:‘十名。’且忠淸道生擒 唐人招辭,斫薪于海中大山,此云桃花山。且唐人名號,有或相異,請于今日詰問 歸一何如?”?
十人的姓名及遭難的經(jīng)過被完整地記錄了下來,其中,王漾僅招供了十名明人,顯 然被擄人不止這個數(shù):荒島所知曉擁有姓名的明人便有?10?人,加之上文提及的未知姓 名卻識文字的明人俘虜?1?名,便有?11?人了。望古多羅所言?2?艘船各載明朝人?8?名,共?16?名的說法可能性更高。?朝鮮君臣經(jīng)過謹慎討論,皆認為此事事關重大,應將明人俘虜與兩名倭寇一同遣送 至明境內(nèi),且需要與禮部直接對接。八月丙寅,朝鮮遣成世昌押送中林、望古多羅?2?人 及王漾等?8?人至北京。?

其奏文略曰:小邦世蒙隆眷,罔效微勞。今照,倭奴打覺上國地方,肆其兇頑, 至殺官兵,不伏天誅,偷生到境。臣仰仗皇威,剿殺幾盡,所擒中林等二名,亦合 即行誅戮,緣系罪犯上國,未敢擅便計處。今將賊倭二俘、首級三十二顆及長箭二 枝、船窗二扇,差陪臣成世昌赍領,并將搶回人王漾等八名,具由陳奏。?
此次解送僅押送了漁民?8?人,若望古多羅所言俘虜?16?名為真,那么還有?5?名俘虜 下落不明。另外,上文中曾多次出現(xiàn)全羅道的戰(zhàn)俘,即?1?名知道三艘船具體人數(shù)的倭寇 及?1?名識文字且識事理的明人俘虜亦未押送至中國。?
中林搶持明人給朝鮮民眾造成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陰影。洪彥弼在其《默齋 集》中收錄了致日本的書信,有載“又慮彼國之人,托稱貢倭,冒犯上國,盜騎唐船,載華人而來。如中林之所為,欲藉我國以解說?!?可見朝鮮對日本多有防范,甚至在往來書信中明言。被倭寇擄走后不肯直招之人并非僅王漾等人一例,另外如許秀亦是如此。李朝明宗十年(嘉靖三十四年,1555),濟州牧使金秀文在與來犯的倭寇作戰(zhàn)中,斬首?54?名,生 擒被擄明人名喚許秀者。捷報傳入朝鮮王京,右議政尹溉建議審問許秀,就可以得知此 次倭寇侵犯明朝與朝鮮之事。若是許秀隱瞞不報,則為從倭,不能以明人之禮待之。一 番審問過后,尹溉上報:?
“唐人隱諱,雖不直招,然觀其形體,似非向?qū)д咭病8鼰o可問之事,請速廣議 處置?!?
不論如何審問,許秀依然隱諱,尹溉也只能憑借外貌衣著等判斷他并非從倭。朝臣 在商議之時認為,雖然從許秀的供詞中得不到關于此批倭寇的信息,但他為明人,勢必 要遣還中國,遂決定將許秀與所供之辭一同交付遼東。?

以上僅為典型的兩例,倭寇作亂朝鮮時,朝鮮也積極應對打擊倭寇。實際上,朝鮮 軍在大大小小各戰(zhàn)役中捕獲了數(shù)量不少的被擄人,明朝皇帝亦按照慣例降敕褒揚,時有 賞賜。哪怕是在萬歷朝鮮之役結束,朝鮮百廢待興之際,亦不忘遣送明人以報再生之恩。朝鮮送還明人之事在兩國的史料中均有記載。?
“上幸慕華館迎敕。中朝以我國捕倭寇,刷還唐人褒獎下敕,欽賜銀兩絲段?!?
“以朝鮮國王李昖送回被倭搶去人口,賞銀一百兩,錦四段,纻絲十二 表里,仍賜敕獎勵?!?
六月十三日,倭船一只,卒發(fā)于旌義前洋,即征軍船十一只,追逐于 西余鼠島、斜數(shù)島兩間,撞破捕獲,斬倭二十級,生擒唐人六名而問,則答曰:‘倭 奴竊犯中原邊地,擄人掠財,回還日本,漂風到此。’云。?
兵部題:“朝鮮國王將該國外洋二次所獲被擄人民,及同船倭蠻男婦五 十五名口解送中國聽候處分。......溫進等既稱華人,有言販賣下海遭劫,有言釣魚 被擄,合解閩撫,詳查明確,安插復業(yè)?!?

雖然在?17?世紀之后,后金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朝鮮與明朝的交往,而且朝 鮮自身也開始積極發(fā)展與明以外的鄰國關系。但事大的基本國策仍未動搖,對待明人俘 虜也一直較為盡心。如該則史料
“(1540)?漢學通事二人,急令發(fā)送,其一則搜討時,開喩接話,而勿令拒戰(zhàn), 亦使我國軍卒,慎勿輕射。其一則護率唐人,救療上來事,言于禮曹?!?
即使是在搜捕明人時,朝鮮仍舊派遣通事前往,且叮囑兵卒不輕易動武,盡量不要 開戰(zhàn);若是有明朝人受傷,則救治護送。又:?
“唐人都是南方人,性不耐寒,襦衣、襦袴,皆已備給。而近來死者四人,病者 亦多,是寒疾也。今若解送,則遼路極寒,正涉窮冬,將致凍傷,靡孑遺矣。如此 則國家解送之意安在?若于京中、開城、黃海、平安等處,分置散處,過冬入送, 則既無凍傷之虞,供給之弊,亦不至甚矣?!?

在冬季來到朝鮮的南方明朝人,雖然已經(jīng)配備了冬季的衣物,但仍多因寒凍或病或 亡。朝鮮國內(nèi)在此時亦因氣候不順處于糧食短缺期,還要供給所獲明人。若是執(zhí)意盡快 解送至遼東,于明人有凍傷之患,于朝鮮有供給之難,遂決定先分置各道,將壓力分散, 而并非不顧他國之人死活。不過朝鮮解送之時也曾出現(xiàn)過失誤:?
“去年唐人,泛然交割于遼東,故入歸之際,多致餓死。豈有我國家, 以誠待上國之人,敬事天朝之意乎?”?
此類致人餓死之事少之又少,且給朝鮮君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此草率地對待明 朝人與至誠事大之心背道而馳。?
二、倭寇、從倭與俘虜?
嘉靖大倭寇是明朝倭寇活動及抗倭活動的高潮,而后期倭寇中有大量的明人存在的 事實亦被記錄在冊。如南京湖廣道御史屠仲律所進言的御倭五事中,第一條便載:?
“夷人十一,流人十二,寧、紹十五,漳、泉、福人十九,雖?稱倭夷,其實多 編戶之齊民也?!?
《明史紀事本末》中亦言“時沿海諸奸民乘勢流劫,真倭不過十之二三”。比例 如此之高的中國籍從倭中,不乏將真倭“勾引深入”的內(nèi)地“奸民”;亦有為可觀的不 法之財折腰,叛入倭寇淪為海盜之人;甚至有“賊眾所擄奸民,反為響導,劫掠滿載” 之人。他們與真倭同船出沒海上,為禍東亞沿海地區(qū)。除了國籍不同之外,從倭所做 之事與真正的倭寇并沒有什么不同。時有同載俘虜之船遭風漂流至朝鮮半島地界,為朝 鮮將士所獲。有倭船剛在中國大肆劫掠,被追擊后就逃入海中,漂到朝鮮。如該則史料:
?“(1556)?五月中,倭船四艘自浙、直敗還,漂泊至朝鮮境。朝鮮國王李峘,遺 兵逆擊于海中,盡殲之,得中國被虜并助逆者三十余人?!?
有倭船直奔朝鮮作亂,被朝鮮軍擊敗后,擒得通倭明人遣送中國。如該則史料
?“今年五月,有倭寇駕船二十五只,抵彼國海岸。峘遣官兵李鐸等剿殺 盡絕,及獲所掠中國民陳春等三百六人,內(nèi)招通倭向?qū)ш惖玫仁?,即令毅中?攜致闕下?!?

16?世紀中后期,朝鮮不僅受到倭寇的侵擾,來自以女真為首的少數(shù)民族的邊界侵犯 也未間斷。受野人搶殺之禍,前往中國的朝天之路沿線早已物是人非,驛站凋殘,滿眼 蕭條。而朝鮮所獲明人數(shù)量越來越多,動輒整船捕獲,其中還夾雜著不少的通倭叛民, 使得解送變得愈發(fā)困難。既有解送路途客觀的阻礙,“中原一路,凋弊已極,車輛馬匹, 辦出甚難”,單單朝鮮使臣一行都多有阻滯;更加為難的是部分叛民難保不會做出叛 逃等舉動:?
“(1559)?被擄人中,中原叛民,自知必死,日謀逃躲者有之。過關以后,監(jiān)禁 不嚴,逃死路逸,難保其必無?!?
所遣使臣均有使命在身,必不能因為押送一事而耽誤朝賀,但又不可棄事大之心。雖然最后多會分批解送,但所耗成本及心血著實令朝鮮頭疼。
?押送之事乃歷朝慣例,權且不論。但以明人居多的倭寇多次來犯,給朝鮮沿海居民的生產(chǎn)生活帶去巨大困擾。李夢亮在進言時曾指出,朝鮮和平已久,不善武力?!叭死舻扰e家逃竄云,賊若入據(jù),則是以一邑與賊也。我國升平日久,故民不知兵革,而江原道尤甚?!?朝鮮的實錄中也有記載“府民人等聞倭變驚駭,隱匿九月山,境內(nèi)一空” 之語,朝鮮人民對倭寇來到的恐慌可見一斑。另外,朝鮮文人尹推亦留下了荒唐船來到搶 劫的詩文:?
《近聞荒唐船只徧滿兩西海岸孤村多見搶劫》 荒唐船只邇逾多,檣帆隨風遍海波。災變固知應有警,傳聞安可盡疑訛。宜憂劫賊終成變,休謂魚商可任他。我國邊防疏莫甚,舟中還慮起干戈。??

荒唐船為禍沿海之事久未解決,邊防亦疏漏甚多。?
朝鮮一邊組織武將打擊侵略者,一邊明里暗里向明廷傳遞希望加強管理的愿望,以 期恢復本國安定。例如,朝鮮君臣在商討如何處置與日本人三甫羅古羅同船漂來的明人 十名之時,認為明人必定會接受大明法律的制裁;而將刻有“嘉靖戊申軍門鑄發(fā)前所” 的銃筒武器一并上交,或許可以提醒明廷奸民多帶兵器下海,有將武器外傳日本之患, 有反噬中國之憂。
?“而唐人之潛居彼土,與倭同謀同利者,亦是中國之叛賊,王法所必誅。以此見之,前后未擒之倭,并其軍器,具由奏達朝廷,于事大之道甚當?;食粢?而嚴加措置,痛絶奸民交通蕃賊為地方之害,則非但中國地方賴以安靜,我國亦無 備御奔走之勞矣?!?
嘉靖大倭寇的動亂平息了之后,明人為禍他地之事仍然存在。按《明實錄》所載的 朝鮮使臣奏文來看,不法明人在萬歷三十九年(1611)前后又頻繁作賊于朝鮮,朝鮮不敢擅自處置自稱明人的賊人,明人的身份在朝鮮仿佛成為了 一面盾牌。朝鮮只好在遣還時一邊表尊敬上國之意,一邊向明廷訴苦。?
三、倭寇與海商
?與倭寇一同漂來明人中有部分為往日本的經(jīng)商者,這類通商倭船大多不會主動開戰(zhàn), 也沒有抱著劫掠朝鮮地界的想法。雖然有的海商是被倭船在中途打劫后漂來,但也有自 愿與日本人貿(mào)易,一同漂到,再經(jīng)由朝鮮送還的人。如何處置同一艘船上的中日兩國人,朝鮮上下也曾展開過討論。?

先是,朝鮮明宗九年(1554)六月八日,濟州牧使南致勤報告,五月二十五日擒獲 二船,其中一船擒獲日本人?7?名,另一船擒獲日本人?23?名及明人?2?名,均為敗船后漂 流登陸。?
倭人絲二老等供稱:“日本銅興居人,與唐人蔡四官等,以買賣大明事,同博 多州人、銅興人、平居島人到章州府,買賣還鄉(xiāng)時船敗,銅興人平田大藏等二十人、博多州時世老及蔡四官等,杖執(zhí)三板,浮流登岸云云?!辟寥饲Я裙┓Q:“日本平 居島人,赍持銀兩,買賣湖州地,回還船敗。唐人蔡四官等,則回還時,誤以為博 多州敗船,倭人捉載而來云云?!?/p>
倭人仁王等供同,唐人孫美等:“欲往我國,故同 載云云。”?雖然依據(jù)版本不同,斷句上有些微偏差,但從此供詞中大致可以得知,日本人絲二 老、平田大藏等為銅興人、時世老等為博德州人,與明人蔡四官一同前往福建漳州進行 貿(mào)易,回還途中船只損壞;日本人千六等為平居島人,前往湖州貿(mào)易,回還途中遇見蔡 四官等人,便同載而來;日本人仁王供詞亦大致相同,明人孫美等想前往日本貿(mào)易,故 同船而來。此供詞中,日本人均言明人是自愿跟隨同船,而蔡四官等人卻否認了這種說 法,“唐人自言:‘被虜而來’云。”?
如何處置說辭相異卻同船而來的兩國人,朝鮮眾臣一開始就表示“自來就擒倭人與 唐人,處置甚難”。此二船之人敗船登陸,甚至有靠著船板漂浮而來之人,本就令人 同情。且舉止不像作賊之人,沒有為禍朝鮮沿海,又束手就擒,并未反抗。朝鮮對待明 朝自然是秉承事大至誠之心,對待日本亦和亦畏。?
“然我國與日本,世修和好,信使相通,而南方數(shù)千里之地,得安其枕者,豈非 和好之力乎”。?
如何處置確為難事。若是將日本人與明人一起解送至中國,聯(lián)系年前剛剛向明朝獻 倭俘之舉,恐與日本結怨,南方諸地或?qū)⑹艿角址福叭蛔嗦剟t雖得美名,?而必有實禍”?;若各自歸還本國,則明人必定會將與日本人一同來之事告知明廷,朝鮮便會失去至 誠事大的美名,甚至有欺罔宗主國、包庇倭寇的嫌疑。?
起初,朝鮮群臣商議出兩條對策:其一,認為倭人與明人作賊于中國,敗船乃是天 要亡之,而朝鮮有違天意救下他們,不如聽天由命。?“
珍島等處,覓給舊船,而不必一一具付物口糧,乘風發(fā)送,則其為生死,我國 不知?!??
這種給破敗船的做法實際上仍是想要讓賊人溺死于海中。??
第二條建議將明人分置各郡,卻被群臣內(nèi)部自我否定了。
“若以此為不可,?則分配山郡,?以為編氓何如??但分配之事,?計于其間,?人數(shù) 頗多,?又有唐人,?亦似難處?!?
七日間,朝鮮君臣在奏聞明朝和發(fā)還日本之間猶豫不決。最終依照憲府所言,采取 了折中的辦法,“唐人、倭人各還其土,而事大交鄰,兩得其道矣?!?
向明廷報告時僅說蔡四官等與日本人同船買賣,遭風漂到朝鮮,我國將三人遣送至 遼東,同船日本人放還日本。對日本人則給與船只口糧,發(fā)還日本,且將所獲日本人姓 名用書信告知對馬島,讓對馬島轉報日本。若是明廷責問,就說蔡四官等三人為南邊之 人,朝鮮的譯官僅學京語,語音大為不同,譯官不得其意,均可以此為說辭進行推脫。為了防止類似左右為難的事情再次發(fā)生,朝鮮也下達了新的指令:
“今后倭人若犯邊,則當剿殺,若勢窘而來,漂到邊境者,使之給船還送事,邊將處下書可也”。倭寇毫不留情地剿殺,漂流者則給船發(fā)送,切勿再捉拿上來。?
由海商蔡四官的例子可以得知與日本人同來的明人海商,若是沒有侵擾朝鮮地界, 即使是違禁下海,依舊按照走回人的份例遣送回國。嘉靖關閉市舶司以后,浙江、福建 一帶出海經(jīng)商者數(shù)量之多,可以從兩國的記載中略知一二。僅僅貿(mào)易途中遭風漂到朝鮮 者便達數(shù)千人,加之部分朝鮮史料中僅記載了遭風漂到卻未言明原因的漂流民,更勿論 順利進行交易的商人。如下史料中可見一斑。?

“(1547)?朝鮮國王李峘,遣人解送福建下海通番奸民三百四十一人。......今又 獲馮淑等前后共千人以上,皆夾帶軍器、貨物?!?
“(1611)?全羅道觀察使尹暉等,哨獲天朝遭風敗船人民,俱系福建、興化等處 商人。林潤臺等共三十二名,至王境內(nèi),差陪臣刑曹參判李順慶等,順便押解來京?!?
“(1613)?朝鮮奏解王秀等八十一人,供系自浙而閩,販貨遭風?!?
從上述史料中可以明顯看出隨著明朝政策的改變,朝鮮對明商人稱呼發(fā)生了以下變 化:在隆慶開關之前,海商均被稱為“奸民”,獲得政府承認后的民間商人則被稱之“商 人”。??
四?從所虜明人看朝日明關系?
在明代歷史的研究中,倭寇是無法避免的一個話題。他們不僅搶奪錢糧,放火焚燒 民舍、船只,更兼殺傷軍民,擄掠人口。倭寇長期的侵擾和掠奪,致使大量人口外流。有的明人長居日本,有的明人自行逃回中國或被他國送還。送還被倭寇擄走之人成為了 明、朝、日三國外交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因遣返活動在時間斷層、人員性質(zhì)及構成發(fā)生變化、來到朝鮮方式發(fā)生變化和被擄人在朝經(jīng)歷的轉變等方面存在差異,本文將朝鮮遣 還被擄明人活動分成了前期(1392-1447?年)和后期(1523-1611?年)。?
朝鮮遣還被擄明人在政策和人數(shù)等方面隨著明、日、朝三國關系的轉變及三國之間 發(fā)生的重大歷史事件而變化。明朝自居天朝上國,對朝鮮、琉球、日本等國送還明人一 事多加贊賞,偶有賞賜,以嘉其誠。自明朝成立之初至嘉靖間,朝鮮遣還的被擄人以自 行逃至朝鮮地界和由對馬島送來為主,人數(shù)最多的一次為朝鮮“己亥東征”所獲在對馬 島的明人,1419?年亦成為前期朝鮮送還被倭寇擄走明人的高潮。朝鮮對待被擄明人有額 定的份例及救濟體系,逃到朝鮮的明人大多受到了優(yōu)待,倭寇的俘虜也不例外。最常見 的待遇便是先賜衣服、笠、靴,對有知識有技能之人更加上特殊優(yōu)待;后或解送遼東或 留于朝鮮,亦會視天氣情況決定是否即刻解送,整體來看被遣送者為大多數(shù)。凡此種種 皆體現(xiàn)出朝鮮所貫徹的事大至誠之策。至朝鮮的俘虜有時會帶回倭寇即將入侵的情報, 朝鮮將所得情報上報遼東都司,有效地為朝鮮和明的邊防做出預警。在永樂十七年(乙亥元年,1419),即在明朝與朝鮮未商議共同作戰(zhàn)的情況下分別獲得望海堝大捷與東征 對馬島勝利之后,前期倭寇的大規(guī)模活動暫時平息,出海作亂及搶擄軍民的次數(shù)也減少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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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始,在勘合貿(mào)易的中止及海禁政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明日關系進入對 立期。被巨額利潤所引誘的出海商人加入了海寇的隊伍,時商時寇,北面的朝鮮半島和 南面的琉球群島等地也未能幸免,一場曠日持久的倭亂再次爆發(fā)。由于后期的倭寇中多 存在明朝人,作為倭患受害者之一的朝鮮為了國家安全考慮,禁止漂來的荒唐船入港上 岸。若是已經(jīng)上岸的荒唐船中有明朝人,不論是作亂的??芑蚴俏醋鱽y的海商,還是被 真倭、從倭所擄者,大多秉承事大之心悉數(shù)遣返中國。大多學者認為后期倭寇始于寧波 爭貢之役,極為巧合的是,朝鮮作為第三方勢力亦與此次事件有所關聯(lián)。宗設余黨劫船逃出寧波后,部分人順著洋流漂到了朝鮮,由朝鮮押送至中國。朝鮮在是否押解倭人中林、望古多羅,及搜尋被擄明朝漁民等事上思慮甚多,為此花費了許多時間。嘉靖大倭 寇期間的被擄之人多為與倭寇或者從倭同乘“荒唐船”漂到朝鮮后被發(fā)現(xiàn),其中夾雜著作亂的“奸民”和自言被擄同來的海商。在其后發(fā)生的萬歷朝鮮之役中,大量明朝援軍 被日軍擄為戰(zhàn)俘,帶回日本。部分明軍在戰(zhàn)后日本試圖與朝鮮議和之時,由對馬島送還, 以示求和誠意,但人數(shù)較少。?
除去大部分遣還中國的被擄人之外,另有小部分人因為朝鮮國自身的需要而留于朝 鮮。此類人大多為識字的明人,他們?nèi)肼毜乃咀g院培養(yǎng)的通事不僅在東亞各國的交往中、 也在漂來人的溝通和審訊中發(fā)揮了極為重要的橋梁作用。比如倭學教官潛巖與漢學教官李相。?
據(jù)對馬島國分寺住持崇統(tǒng)所送的潛巖自述,他在十歲時被倭寇平茂續(xù)等所擄,轉賣至對馬島美女郡五郎左衛(wèi)門家為奴,后來到國分寺。因為思戀本土,住持崇統(tǒng)便讓他跟 隨來朝鮮進獻土產(chǎn)的使臣一起離開日本。因為在年幼時便被擄,所以父親的職位以及所居地都不記得,且久居日本,只會說倭語,不會漢語。潛巖自稱為明人,卻毫無具體信息可以佐證,朝鮮群臣商議后一致認為應該交付來使還送對馬島。一是因為不可證明他 為大明人;二是因為明朝向來忌諱朝鮮與日本通信交往,現(xiàn)在僅以住持的書信和潛巖的 一面之詞,若解送至中國,被問緣由則難以回答。最終朝鮮國王并未將潛巖還送對馬島, 而是讓他留在了朝鮮,“于京畿楊州,給家一區(qū)、田三結,限五年官給衣糧以居之”。?

留下潛巖的原因并非只是因其自稱明人而難以處置,更為朝鮮國王看中的是“唐人潛巖年十二到日本國,居四十年” 。自小在日本長大,據(jù)住持崇統(tǒng)所書乃居?30?余年 , 雖然在具體時長上記載不一,可以肯定的是在日本生活的時間要遠遠超過在中國的時間。因此“言語土俗無不悉知”,而這正是朝鮮國內(nèi)所需人才。故需妥善安置,不令艱苦, “又令倭譯人常時與處,以習其語”。朝鮮位于中國和日本之間,時常有人員交往, 作為中介的司譯院通事在溝通過程中就顯得尤為重要。?
朝鮮王朝的司譯院是學習和培養(yǎng)外語人材的專門機構,設有漢學、蒙學、倭學和女 真學。司譯院設立之初僅有漢學,在朝鮮太宗十四年(1414)設立了倭學,學習日本語。命司譯院習日本語。倭客通事尹仁甫上言:“日本人來朝不絶,譯語者少,愿 令子弟傳習?!睆闹?
雖設立了倭學,但譯者的學習始終有限,如成宗就曾傳旨于禮曹,“倭通事等深處 倭語不能通曉,甚不可。傳習節(jié)目,商議以啟?!绷硗猓勺诩庇趯搸r留下還有另外 一個原因,那便是當時可以擔任日本語教師的人非常少,而譯者又是外交所必不可少的。?
“且譯學,交鄰事大,其任至重。女真通事,予未知之,倭通事,若無徐仁達, 則誰從而學?漢語則金自貞、池達河、張有誠、黃中外無人焉。然有誠、黃中,不知文字。若將官出來,則誰能解聽文字間語乎?”?

一句話中揭示出了當時司譯院存在的多個問題:成宗不熟悉女真事務;日本語只能 向倭通事徐仁達一人學習;漢學通事雖有四人,卻有兩名“只通”。此時對馬島主動送 上一名通曉日本語,身份不詳,舉止甚至可以說與日本人無異的潛巖,無怪乎成宗在決 定不送回中國后便將他留于朝鮮。倭通事在對漂流荒唐船的辨別,以及與倭船通信中發(fā) 揮了很大的作用,實錄中常出現(xiàn)“遣倭通事”等字眼。?
但是,在司譯院中占比最大的仍屬漢學通事,對漢學通事的栽培力度也最大。朝鮮 世宗大王十一年(宣德四年,1429)以及世祖大王六年(天順四年,1460)都曾奏請準 許朝鮮子弟入明學習,均被明朝明確拒絕,僅賞賜了書籍。自此之后,朝鮮便再沒有呈 請遣人入明學習之事。即使在嘉靖時期,周邊各藩國均有子弟入學于國子監(jiān)或邊邑鄉(xiāng)學,朝鮮也沒有再次上奏。雖然遣子弟入明學習的請求被拒絕了,但“以小事大,古今之通 義也。況我朝僻處海陬,語音殊異,因譯以達,故司譯之任,誠為重矣?!睗h學通事的 地位仍舊十分重要,而朝鮮的做法便是從逃來境內(nèi)的俘虜中選擇知書明理的明人作為教官。?
據(jù)朝鮮世宗時期的奏文來看,自元朝來到的韓昉和李原弼之后,朝鮮便無可以傳導漢語語音之人,以致“漢音傳習,漸致差訛”。而世宗二十三年(正統(tǒng)六年,1441)被 脫輪衛(wèi)野人擄走后逃來朝鮮的遼東鐵嶺衛(wèi)軍人李相,稍識文字,漢音純正,又略知醫(yī)術, 是為朝鮮譯官“質(zhì)正音訓”的良好人選。但因為李相身為遼東軍,并非寂寂無名之輩,所以想要留下李相需要征明朝廷的同意。次年二月,朝鮮使臣奉敕回來,明廷念朝鮮至 誠事大,允許李相留任朝鮮。得到特許之后的世宗在當月便對李相進行了封賞,甚至為其許配了大臣之女。?
“以唐人李相兼承文院博士,賜衣服笠靴帽帶鞍馬奴婢家舍,使娶司譯院注簿張俊女?!?
李相是編入軍籍的遼東軍,朝鮮需要奏請明廷后才能決斷;而大多數(shù)被擄逃到朝鮮 之人多為平民,開元城人徐士英與其從兄張顯也被缺乏漢學人才的朝鮮留仕司譯院。可 以看出,朝鮮對待逃到俘虜都秉承著善待遣還上國之人的原則,但若是國家所需人才, 朝鮮也會設法將其留下。相較于日本人來到即安置的態(tài)度,朝鮮在處理明人的去留上更 為謹慎。??
結語
倭寇對明的侵擾自始至終伴隨著明王朝,史料中寥寥數(shù)語的記載的背后是家破人亡 和民不聊生。被倭寇擄走的明人多被轉賣為奴,僅有一小部分可以逃出或被送還,倭寇 的俘虜流落海外者數(shù)不勝數(shù)。本文僅對朝鮮遣還明朝的被倭寇擄走之人做了粗淺的整理 研究,另外還有經(jīng)由琉球送還、日本送還、自行乘船走回等等多種回國途徑。對被擄人 的研究包含了地域人口的流動和遷徙,結合當時各國的政策及態(tài)度,可以映射出當時的 國際關系及變化。另外,附錄中收錄了筆者所整理的朝鮮送還的被倭寇擄走明人的不完 全名單,或許可以讓部分中國民眾得以追本溯源,修善家譜。?
此外,于文化傳播來說,中華文化向外傳播時以戰(zhàn)爭、移民、宗教、遣使、貿(mào)易等 為主要途徑,而被倭寇擄走的明朝軍民帶著中國的技術與文化,在日本、朝鮮、琉球等 地留下了中華文明的腳印。這種非常規(guī)的地域人口流動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多國文化交流 模式。明、朝鮮與倭寇之間長期沖突不斷,經(jīng)歷了大大小小、不計其數(shù)的戰(zhàn)役,直接導 致參戰(zhàn)兵士大規(guī)模流出、百姓被擄走成為其他地區(qū)的勞動力,人口流動性增大。除了勞動力在空間上的移動外,頻繁的戰(zhàn)爭還帶來了文化在東亞地區(qū)甚至是亞洲地區(qū)的快速移 動。作為俘虜?shù)拿魅俗詭е袊幕匦?,短時間內(nèi)是難以改變的;在海外生活時便會將 原有的文化及習俗帶至當?shù)兀蚨嗷蛏儆绊懮踔寥谌氲疆數(shù)匚幕?,在文化適應的同時 完成了文化整合。外來人員的舉止與本土文化相異之處或會被當?shù)厝擞涊d評判;同樣, 若是被擄之人有幸回國,也會將異域所見所聞言于他人或記錄成冊。這些走回的俘虜不 僅是中華文化的傳播者,也是他國文化的宣傳者,他們用這種非常態(tài)的方式增進百姓對 他國的了解,為亞洲地區(qū)的文化交流做出貢獻。除去回到中國的人以外,更有許多人安 家于日本、朝鮮等國,與當?shù)鼐用裢ɑ?。此舉于無意之間改變了某類族群的基因構成, 甚至導致人種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