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草廠坡村北朝墓的發(fā)掘
西安南郊草廠坡村北朝墓的發(fā)掘
《考古》 1959年06期 陜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
草廠坡村位于西安市南郊,距城約1.5公里,地勢東西高起,形成一個高梁。1953年10月24日,農民在村西南挖土積肥,掏出來一部份陶馬陶俑,當鄉(xiāng)人民代表辛同志聞悉后,將出土之文物,全部收回家中,加以妥善保存,同時報吿當地政府轉前西北工程地區(qū)文物工作隊。該隊卽時派人到現(xiàn)場調查,27日派俱懷璽同志前往淸理,于11月4日淸理結束。淸理工作先從農民挖土破壞的墓道西側側室著手,由此陸績淸理出墓道及墓道的東側側室,最后淸,理出甬道、墓門及前后室。在前室淸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后室的東北角,有盜坑一處;除墓道兩側側室完整外,其余全部被盜擾破壞。此外由于長時期在這里挖土積肥,墓道墓室上部均被挖去,余下的殘壁,只有1米多高,因此該墓的上部結構,無法知道。
一、墓葬的形制結構
墓道系長斜坡形,在墓室南,寬1.37米,根據破壞之余的殘跡,淸理出長約13.4 米。
在接近甬道門外的墓道東西兩側各有長方形側室一個,長3.5至3.9,寬0.9米。
墓室系土穴,前后室呈方形,墓室四壁敷刷了一層白石灰。前室與后室之間有一過道。前室東西長3.2,南北寬3活;后室東西長3.1, 南北寬3米。關于葬具及葬式,由于擾亂,情況不明(圖一)
二、隨葬器物
(一)陶器共158件
1.男弓囊俑27件,高32.5厘來,出于墓道兩側側室。
2.男拱手俑27件,高32厘米,岀于墓道兩側側室及前室。帽及衣服與弓囊俑完全一致,拱手中間,有圓形的穿孔一個,似乎持有長木柄器物(圖版參,9)。
3.披甲武士俑24件,高34厘米,出于墓道東側側室及前室。交手中間,有圓形穿孔一個,亦系似乎持有長柄武器(圖版參,3、4、10)。
4.騎馬俑14件,高37.5厘米,出于前室及墓道兩側側室。多是左手似乎執(zhí)纜,右手似乎特長柄類的東西,也有少數右手似乎持縄,左手似'乎持長柄類的東西(圖版叁12;肆,7)。
5.牽馬俑2件,高28厘米,出于墓道東側側室,左肩搭鞭(圖版肆我、8)。
6.騎馬胡角俑2件,高39厘米,出于墓道西側側室(圖版巻,6)。
7.騎馬擊鼓俑2件,高39厘米,出于墓道西側側室。
8.果植1件,高8、.長23.5、寬18.5厘米,出于墓道西側側室(圖版肆,3)。
9.牛拉棚車1套,高37.5厘米,出于墓道西側側室(圖版肆,4)。
10.十字橢圓形髻女俑11件,高29.5厘米,出于前室(圖版叁13)。
11.十字形高髻女俑8件,高33.5厘米(圖版叁13)。
12.拍物俑2件,高29.5厘米(圖版叁,2)。
13.彈琴女俑2件,高22.5厘米(圖版叁,7)。
14.拓手髙歌女坐俑1件,髙24厘米(圖板叁1)。
15.擊鼓俑1件,高29厘米。
16.擊鑼俑1件,高29厘米(圖版肆,11)。
17.牛拉無棚車一套,高37.2厘米(圖版肆,1)。以上1Q-17皆出于前室。
18.豬3件,高7.5厘米,出于墓道兩側側室(圖二,3)。
19.雞5件,高11厘米,出于前室(圖版二,7)。
20.狗2件,高11.5厘米,出于前室和墓道東側室(圖二8)。
21井1件,高14厘米,出于前室(圖版肆,5)。
22.灶I件,高9.5厘米,附甑1,甑底有算孔7個,出于前室(圖二,4)。
23.帶耳盤1件,長22厘米,出于前室(圖二,1)。
24.燈1件,高59厘米,出于前室(圖版肆,6)。
25.羽觴大小12件,高2至4厘米,出于前后室(圖二,2)。
26.勺1件,高7厘米,出于前室(圖二,5)。
27.長方形盤1件,長60、寬40厘米,出于后室。
28.杓1件,長14厘來,出于前室(圖二,6)
(二)銅器13件,皆出于前室。
1.帶鉤1件,長6厘米。2.銅飾品12件。
二、結語
這個墓葬出土的遺物,非常豐富,其種類也復雜多樣,造型簡潔生動,表現(xiàn)了漢魏以來的現(xiàn)實主義作風。有武士和馬,騎士有的引勁吹角和擊鼓,有的手持長柄類的兵器,這都是圍繞在牛車四周的出行儀仗俑。
1955年西安任家口出土的北魏正光四年的單室墓在形制上已接近北周,墓室底四壁向外擴張成孤形。這墓,從前后室來看,其形制結構要早于北魏正光四年的墓,墓室底四壁成.方直線形,與東漢墓室,頗相一致;所不同的是在墓道兩側發(fā)展了側室,在生活用具的明器方面,也濃厚地保留了漢魏的余風。
1955年“考古'‘第1期發(fā)表的在朝鮮黃海北道安岳發(fā)現(xiàn)的晉永和十三年的叁壽墓,其中叁壽出行圖,廚房飮食操作圖等壁畫中呈現(xiàn)出來的戰(zhàn)馬、武士、婦女等,在衣冠、髪髻上頗與草廠坡墓岀土的俑相似。根據上述情況,我們推測這個墓的時代,應屬于北朝早期。
執(zhí)筆者 閻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