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在貸戶有還款能力時不清收貸款,卻專找擔保人還款合理嗎?
?又題:信用社主任向村支書營銷貸款,威逼利誘我為擔保人,在貸款到期且有還款能力時不收回,卻背著我多次延期,后專找我這名擔保人催還,我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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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被告黃某作為基層信用社主任,與作為村支部書記張某的貸戶勾結(jié)與串通,在貸戶貸款到期、貸戶有償還能力時不主動收回貸款,卻背著擔保人即原告多次延期,憑借管理客戶存款的便利擅自凍結(jié)擔保人存款,并隨意扣劃原告的資金替原告沒有作出同意延期的貸款戶張某清償本息。期間共凍結(jié)資金11萬多元,凍結(jié)時間長達近1年,造成原告無資金正常經(jīng)營生意而造成經(jīng)濟損失。原告憤憤不平而找到#李秘書講寫作#,希望為他寫一個起訴狀。你看完這份民事訴狀后就會明白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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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訴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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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張*遠,男,現(xiàn)年68歲,住**區(qū)**村10組。
被告:黃*,男,現(xiàn)任**區(qū)**信用社主任。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一次性退還原告被扣劃償還擔保貸款本息76700元;
2、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因被凍結(jié)資金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30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告黃*作為**信用社負責人,與**村支書記張*斌關(guān)系甚密,信用社與他家又是鄰居。原告為了營銷貸款,多次慫恿張*斌找我為其貸款提供擔保。**年11月19日,在張*斌作為村支書的威逼利誘之下,我不得已為其提供擔保,由張*斌立據(jù)在原告所管轄的**信用社貸款70000元,購買了一輛運輸汽車價值26萬元供其跑運輸,貸款到期日期為**年8月30日。在貸款到期前,我就督促貸戶張*斌還此貸款,張回答說他已與信用社黃主任(即被告)協(xié)商好的,黃主任已同意他延期付利息。我又去問被告,被告稱確有此事。**年2月,貸戶張*斌因第二次回村當村支書,遂將貸款所購汽車變賣了。此時被告不僅不及時收回貸款,反而同意將貸款分別延期至**年3月18日、7月18日和12月底共分三次償還,而且延期手續(xù)根本未通過我,也未征得我的同意。**年11月初,被告擅自凍結(jié)了我的全部存款11.2萬元,并在與貸戶張*斌通電話中表示“你的貸款我不用找你了,只找擔保人還就是了!”**年初,被告又對貸戶張的妻子說:“你的貸款你安心用我決不找你還,我找擔保人還就是了。因我凍結(jié)他的存款11萬多,還你的貸款還有多的。”至**年10月30日,在凍結(jié)我的存款長達11個月后,被告強行扣劃我的存款而償還了貸戶張*斌所欠貸款本息,其中貸款本金70000元,前后利息共計6700元。
尊敬的法官,被告作為基層信用社主任,違反金融法規(guī)和借款合同,進行瀆職與舞弊,與作為村支部書記的貸戶勾結(jié)與串通,在貸戶貸款到期、貸戶有償還能力時不主動收回貸款,卻背著擔保人多次延期,憑借管理客戶存款的便利擅自凍結(jié)擔保人存款,并隨意扣劃原告的資金替原告沒有作出同意延期的貸款戶張*斌清償本息,不僅不合法,而且不合理。期間共凍結(jié)資金11萬多元,凍結(jié)時間長達近1年,造成原告無資金正常經(jīng)營生意而造成經(jīng)濟損失。
為此,原告特請求人民法 院依法判決被告滿足我的訴訟請求!
此致:曾都區(qū)人民法 院
?????????????????????????????????????? 具狀人:張*遠
?????????????????????????????????? ????**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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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李秘書專業(yè)寫作#幫這名擔保人(也就是本案的原告)寫的這份狀告信用社主任的訴狀。這件民事訴狀寫得如何,希望聽聽你的意見。你若遇到類似的情況,需要咨詢請及時聯(lián)系公號【李秘書講寫作】幫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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