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夫音樂教學基本理念和特點,培訓分享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改變課程過于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 學習態(tài)度,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生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正因如此,這一模式普遍被廣大音樂教育者采用。本文簡要介紹一下奧爾夫音樂教學的基本特點和理念。
一是綜合性,
奧爾夫認為,音樂、動作和語言是一個不可分創(chuàng)的整體,它們之間互相影響,互相作用。奧爾夫說:“元素性音樂永遠不單是音樂本身,它是同音樂舞蹈(身體動作) 和語言聯(lián)系在一起的,是一種必須由人們自 己創(chuàng)造的音樂。人們不是作為聽眾, 而是作為合奏者參與到音樂中去?!?/p>
二是美育性,
以美育人在音樂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對智育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奧爾夫教學法認為對學生進行美育,就是對感覺系統(tǒng)進行訓練。
三是即興性(創(chuàng)造性),
奧爾夫教學法非常重視對學生即興能力的培養(yǎng),他明確提出:音樂教育重要的是學習 過程而不僅是結果。學習的結果, 可能是粗燥、 不完美的, 但難得的是兒童在實踐中獲得的經驗。即興不僅是整個音樂教育的手段或是形式, 更重要的是它也是音樂教育的最終目 的。隨著教育改革的發(fā)展, 我國的音樂課堂教學已經開始嘗試教學組織形式的多樣性, 注重以學生為主, 發(fā)揮學生的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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