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黨的統(tǒng)一和無政府工團主義傾向的報告的總結(jié)發(fā)言
同志們,我們在這里聽到了一些非常刺耳的話,其中最刺耳的要算是指責(zé)我們的決議是一種誣蔑了。但是,有一些刺耳的話常常是不攻自破的。你們手頭都有決議。你們知道,我們吸收了兩名“工人反對派”的代表參加中央委員會,并且我們使用了“傾向”這個詞。我強調(diào)的是這個詞的含義。無論是施略普尼柯夫還是梅德維捷夫都沒有提出別的詞。我們在會上批評了受到各派代表一致批評的提綱。這怎么能夠說是誣蔑呢?如果有人把實際上不存在的東西加到一些人的頭上,那用“誣蔑”這種刺耳的字眼還有些道理。而現(xiàn)在,這只不過是一種氣話。這是一種不鄭重的說法!
現(xiàn)在談一談會上提到的幾個問題。有人說,對“民主集中派”不公平。你們都看到,關(guān)于“民主集中派”的代表在這里提到的中央委員會人選問題,在各派之間是怎樣逐漸達成協(xié)議和怎樣交換意見的。你們知道,從“工人反對派”全體成員和其他各派中許多最有聲望的同志和代表都參加過的那次非正式的會議起,我個人就公開說,我們歡迎“工人反對派”和“民主集中派”的代表參加中央委員會。在這次有“工人反對派”全體同志和其他各派代表參加的會議上,誰也沒有對這一點提出異議。十分明顯,后來“民主集中派”的代表被選為候補中央委員,而沒有被選為中央委員,這是各派之間繼續(xù)交換意見和取得協(xié)議的結(jié)果。因此,把這看成是對“民主集中派”有什么不信任或不公平,完全是無理取鬧。我們在中央委員會里盡了一切努力,希望盡量做到公平合理。這是事實,誰也不能抹殺。因此,得出結(jié)論說不公平,這實在是無理取鬧!又如“民主集中派”的一個同志說,決議的第7條是不必要的,因為中央委員會本來就有權(quán)利這樣做。我們提議不公布第7條,是希望不用這一條,這是一種極端措施。但是,“民主集中派”的一個同志[49]說:“你們根據(jù)黨章本來就有權(quán)利這樣做?!笨梢娝欢命h章,不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不懂得集中制的原則。讓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會有權(quán)開除中央委員,這是任何時候任何民主制和任何集中制都不容許的。(喊聲:“可以通過黨組織?!保└荒芡ㄟ^黨組織。代表大會選出中央委員會,這是對它表示最大的信任,讓它來領(lǐng)導(dǎo)。至于說中央委員會對中央委員有這種權(quán)利,那是我們黨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也沒有容許過的。這是一種極端措施,只有覺察到情況十分危險,才能例外使用。拉狄克同志對這一點解釋得完全正確。這時要召開非常會議,由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和中央監(jiān)察委員一起參加,并且都有同等的表決權(quán)。這種制度,這種47人的全會,在我們黨章上沒有規(guī)定,實踐上也從來沒有用過。因此我要再說一遍,“民主集中派”的同志們無論對黨章、對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集中制,都是一竅不通。這是一種極端措施,我希望我們不去用它。這種措施只是說明,只有在可能因意見分歧的一方而引起分裂的時候,黨才采取你們所聽到的這種措施。我們畢竟不是小孩子,我們見過困難的時刻,見過分裂,經(jīng)歷過分裂,我們知道分裂是怎樣的痛苦,因此也就不怕如實地說出這種危險。
在過去的一些代表大會上也有過很尖銳的意見分歧。但是有沒有因其中一方而引起分裂呢?沒有?,F(xiàn)在有沒有呢?有。這種情況人們已經(jīng)屢次指出過了。我認為,現(xiàn)在有辦法對付這種意見分歧了。
還有人說,這種決議并不能造成統(tǒng)一,根據(jù)決議看來,進行批評似乎必須通過省委,似乎對“工人反對派”的同志有某種不信任,因此就使他們很難參加中央委員會。這也說得完全不對!我在一開始就說過為什么選用“傾向”這個詞。如果你們不喜歡這個詞,那可以先基本上通過這個決議,然后把它交給主席團,盡量把語氣改得緩和一些。如果我們能找到更緩和的用詞,那我提議把“傾向”這個詞換掉,其他地方也可以改得緩和一些。我們不反對這樣做。但是現(xiàn)在在大會上,當(dāng)然不是討論這些細節(jié)的時候??梢园褯Q議交給主席團加以修訂,把語氣改得緩和一些。在這方面是不必太激烈的——我并不反對這種做法。但是,說這個決議是挑唆黨內(nèi)一部分人反對另一部分人,這也不符合事實。
我不了解薩馬拉的“工人反對派”的組成情況,我沒有去過那里,但是我相信,除了“工人反對派”外,任何一派的中央委員或任何一派的大會代表,只要他想在薩馬拉組織的會議上證明決議不是什么挑唆,而是號召統(tǒng)一,是爭取“工人反對派”的大多數(shù),那他一定可以做到這一點。誰在這里用“挑唆”這種字眼,就說明他是忘記了關(guān)于統(tǒng)一的決議的第5條,在這一條中已經(jīng)承認了“工人反對派”的功勞。難道在決議中不是兩方面都提到了嗎?一方面說“出現(xiàn)了一種傾向”,另一方面,請你們讀讀第5條:“同時,代表大會聲明,在例如所謂的‘工人反對派’特別關(guān)心的問題,即清除黨內(nèi)的非無產(chǎn)階級分子和不可靠分子、反對官僚主義、發(fā)揚民主和工人的自主精神等等問題上,任何切實的建議,都應(yīng)當(dāng)十分認真地加以考慮”[注:見本卷第82頁。——編者注],等等。難道這是挑唆嗎?這是承認他們的功勞。我們說,一方面,你們在辯論中暴露出了一種在政治上是危險的傾向(這甚至在梅德維捷夫同志的決議案[50]中也承認了,只是用的詞不一樣),但是接著我們又說,至于反對官僚主義的問題,我們承認我們還做得不夠。這是在承認他們的功勞,而不是挑唆!
吸收“工人反對派”的同志參加中央委員會,這是表示同志式的信任。在這以后,無論是誰去出席沒有被派別斗爭弄得不可開交的會議,那么這個會議都會指出,這里并沒有什么挑唆,而是表示了同志式的信任。至于采取最極端的措施,那是將來的事情,現(xiàn)在我們還不這樣做,目前我們還是表示同志式的信任。如果你們認為我們理論上錯了,那我們可以出版幾十冊文集來討論,如果有些年青的同志,例如薩馬拉組織的同志,在這個問題上有什么新的意見要講,那么薩馬拉的同志們,請講吧!我們一定把你們的文章發(fā)表幾篇。本來任何人都懂得,在代表大會上發(fā)言和在會外對工人們亂講是有差別的。黨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毫不猶豫的,但是我們無論如何決不會在工人的會議上講卡緬斯基同志所講的話,講他有權(quán)在黨代表大會上講的話。只要你們對照一下決議的確切的原文,那你們就會看出,它只是作了理論上原則上的指示,而沒有絲毫侮辱性的東西,同時它還承認,有些人在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中有功勞,表示希望得到他們的幫助,此外,這個集團的代表還被選進了中央委員會,這在黨內(nèi)可說是最高的信任了。同志們,正因為這樣,我提議用記名表決的辦法通過這兩項決議,然后把決議交給主席團加以修訂,把措辭改得緩和一些;既然施略普尼柯夫同志也參加主席團,也許他會找到更恰當(dāng)?shù)挠迷~來代替“傾向”這個詞。
關(guān)于呈請辭職的問題,我提議通過如下決議:“代表大會號召已被解散的‘工人反對派’的一切成員服從黨的紀(jì)律,責(zé)成他們繼續(xù)擔(dān)任黨委托給他們的職務(wù),不接受施略普尼柯夫同志及其他任何同志的辭職?!盵51](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