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的方法
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是對現(xiàn)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價值進行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土地使用者在繳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來講,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的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幾種:

1、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基本適用于所有類型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評估劃撥地價,應選用客觀的土地取得及開發(fā)成本數據,包括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fā)費、稅費、利息、利潤等分項。
2、收益還原法:地方政府對劃撥土地收益有處置政策或通過研究測算能夠明確收益構成的,可依據《城鎮(zhèn)土地估價規(guī)程》運用收益還原法。
3、市場比較法:市場比較法適用于市場上有大量可比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交易案例。運用市場比較法時,應選擇與估價對象同類型的比較實例。比較實例主要來源于政府實際劃撥供地案例,選擇實例時可不考慮供后實際用途。
4、剩余法:在《城鎮(zhèn)土地估價規(guī)程》剩余法思路上衍生技術路線,通過出讓土地使用權價格扣減土地增值收益的方法評估劃撥地價,可定義為剩余(增值收益扣減)法。
5、公示地價系數修正法:地方政府已頒布了劃撥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的可采用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在已公布劃撥土地使用權標定地價的城市,可運用標定地價系數修正法進行評估。
土地使用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評估時一定要結合確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和用途、面積和位置、土地使用權上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和使用情況、限制條件、參考周邊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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