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趙師傅提問# 第二十七期
每期將整理5道放進公眾號中方便大家學習。
01
#向趙師傅提問#
問題:
趙老師上課講的是三個效力,粉筆上是四個?


回答:
一般來說就三個。
2021年11月出版的厚大法考理論法卷第28頁,狹義的法的效力分為三種:對人效力、空間效力、時間效力。
02
#向趙師傅提問#?
問題:
老師,科學發(fā)展觀到底是十八大還是十七大寫入黨章的?
回答: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將科學發(fā)展觀寫入黨章。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把科學發(fā)展觀確定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03
#向趙師傅提問#?
問題:
老師,這個題的正確答案,是AC,他老婆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算是貪污罪嗎?我以為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回答:
非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伙同受賄的,應當以受賄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非國家工作人員是否構成共犯,取決于雙方有無共同受賄的故意和行為。
《貪污賄賂解釋》第16條,特定關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后未退還或者上交的,應當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受賄故意。
例如這個題目中,妻子收錢,丈夫知道后無動于衷,丈夫和妻子成立受賄罪的共同犯罪。
04
#向趙師傅提問#?
問題:
單位受賄罪,可以是個人去行賄嗎?
回答:
可以的。
05
#向趙師傅提問#?
問題:
這道題選什么?

回答:
答案=正確
憲法第3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nèi)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nèi)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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