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典委:9201微生物檢驗替代方法驗證指導原則(征求意見)
來源:藥典委? 編輯:wangxinglai2004、水晶
2022年11月29日,國家藥典委發(fā)布了《9201藥品微生物檢驗替代方法驗證指導原則修訂草案》公示,明確當用代替藥典方法進行終產品放行時,對上市產品的評價仍需采用藥典方法進行檢驗、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
重點內容

1、修訂內容:
本次修訂包括五部分內容,具體為概述、微生物檢驗的類型及驗證參數、替代方法驗證的一般要求、樣品中微生物定性檢驗方法的驗證、樣品中微生物定量檢驗方法的驗證,文本總體框架未進行大幅度調整。
但修訂草案中對替代方法應用場景、驗證方法、驗證類型、結果分析等進行了新增或重新定義。
概述中新增替代方法的三種應用場景,明確替代方法可應用于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質量控制和終產品放行,并對不同應用場景中替代方法的要求進行闡述。
“微生物檢驗的類型及驗證參數”中新增鑒定相關內容,并明確需根據實際應用目的、場景及具體方法,結合風險評估選擇合適的參數進行驗證。
“替代方法驗證的一般要求”中強調了替代驗證需關注的事項,并進一步明確驗證所需的微生物?!皹悠分形⑸锒ㄐ詸z驗方法的驗證和樣品中微生物定量檢驗方法的驗證”中闡述各驗證參數的定義和驗證方法,同時修改部分參數的驗證要求,并為部分驗證參數結果的統(tǒng)計分析提供了示例。
2、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生產過程中的微生物質量控制及終產品放行的微生物檢驗。在進行替代方法驗證時,需根據實際應用目的、場景及具體方法,結合風險評估選擇合適的參數進行驗證。
本指導原則涉及過程控制,而藥典規(guī)定的方法并未涉及過程控制,因此將原指導原則中的“藥典方法”改為“經典方法”,即“以培養(yǎng)為基礎的經典微生物檢驗方法”。
在采用驗證后的替代方法進行質量控制時,建議使用者進行一段時間的平行實施期試驗(同時采用經典方法和替代方法進行檢驗),積累充足的數據以證明方法的可靠性。
當替代方法用于代替藥典方法進行終產品放行時,對上市產品的評價仍需采用藥典方法進行檢驗。
進行替代方法驗證時應根據預期用途采用藥典規(guī)定的標準菌株進行驗證,此外還應選擇對方法和樣品具有挑戰(zhàn)的微生物(如樣品及環(huán)境分離微生物、受損或生長緩慢微生物和臨床分離微生物等)進行驗證。
本指導原則中出現的取樣次數、平行試驗次數及統(tǒng)計分析方法示例僅供參考,驗證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統(tǒng)計分析方法,實驗中取樣次數及平行次數需根據統(tǒng)計分析方法確定。
公示原文

我委擬修訂9201藥品微生物檢驗替代方法驗證指導原則,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現將擬制定標準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詳見附件)。
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
請認真研核,若有異議,請及時來函提交反饋意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據和聯系方式。相關單位來函需加蓋公章,個人來函需本人簽名,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9201藥品微生物檢驗替代方法驗證指導原則公示稿(第一次)








